回顾与展望中
2019新征程已经开启
愿所遇都是知己,
所行都是坦途
启航在即,
2019年全年征期日历为您送上~~
备注
1.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有关个人所得税申报的具体时间以国家税务总局通知内容为准。
2.实行季度预缴的纳税人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征期为每年1、4、7、10月,年度进行汇算清缴。
3.实行按季缴纳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或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缴纳(预缴)期限同各月申报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征期一致。
4.所述“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包含了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5.未包括车辆购置税、契税、耕地占用税、按次缴纳土地增值税的申报期和入库期。
6.未包括保险机构代收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报告和解缴税款的期限。
7.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申报期限相同。
8.未包括新申请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单位缴纳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期限,此类缴费单位根据行政许可的进程及规定要求,即时办理缴费。
来源:北京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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